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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7-13


 

 

赣南师范大学文

 

师大发〔2022〕45号

 

 

关于印发《赣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维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赣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2022年7月12日


 

赣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维修管理办法

(修订)

 

为加强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建立与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相适应的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机制,切实落实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责任,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和安全性,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机制

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代表学校制定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负责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综合管理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教学学院负责制订本单位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规章制度,并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

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单位及维修范围

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分别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各教学学院负责。

(一)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维修管理范围

1.负责学校科报厅和聂耳剧场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教室课桌椅维修。

2.负责室外篮球场、排球场、足球场、田径运动场等开放性体育训练场地设备的维修。

3.负责单价在2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

4.其它。

(二)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维修管理范围

负责所管辖的公共教学资源场所的仪器设备维修。

(三)教学学院维修管理范围

负责本学院使用管理的教学科研设备设施、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单价在20万元以下)、实验台、实验橱柜、家具、窗帘、训练器材等设备设施的维修。

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经费使用管理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应承担的仪器设备维修费由学校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应承担的仪器设备维修费由学校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教学学院应承担的仪器设备维修费在校院两级管理日常运行经费中预算安排。仪器设备维修费应专款专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和教学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职责

(一)制订本单位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规章制度,管好、用好本单位设备。

(二)检查落实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各项工作,严格按程序组织维修或报修,严格按标准进行验收。

(三)规范仪器设备操作行为,坚持培训上岗,正确使用和管理设备,要求实验技术人员定期维护保养仪器设备。

(四)妥善做好工作安排,配合维修人员做好仪器设备维修工作。

五、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要求

(一)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和教学学院要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仪器设备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二)要充分重视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岗位责任制,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要重视和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设备管理人员熟悉设备维保基本知识,掌握设备维保基本技术,确保操作人员能正确、安全地使用仪器设备。

(三)大型仪器设备和特种设备,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培训上岗,规范操作,定期保养,聘请厂家技术人员或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保养。

(四)加强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保证在用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和安全运行状态,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避免仪器设备超负荷、超性能、超安全使用年限、超范围工作。

(五)坚持仪器设备安全检查制度,加强课前开机运行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要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故障,及时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超过国家规定使用年限标准、具有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要断水断电,停止使用,并装贴警示标志,及时更新。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定期检查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安全性,督促教学学院做好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六)要建立设备维修管理快速反应机制,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实验技术人员要及时进行检修,确因技术条件等因素所限不能自行完成维修的,要及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报修。

(七)实验室要做好仪器设备维修记录,建立仪器设备维修档案。维修仪器设备时,实验技术人员应到现场监督,维护秩序,确保安全。

(八)要建立仪器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制度,特别要充分利用寒暑假时间,集中维修保养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大型仪器设备和特种设备,应与有维修资质的厂商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维修保养责任。

(九)音乐学院和体育学院特别要加强聂耳剧场、游泳池、素质拓展基地、田径场、健身房(中心)、篮球场(馆)、体操馆、武术馆等室内外场馆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建立健全场馆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场馆对外使用审批手续,确保场馆安全无事故。

(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要加强对教学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指导,积极支持、帮助教学学院解决维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教学学院如有难以解决的维修问题,可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协商解决。

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申报程序

一)归口由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和教学学院维修的仪器设备按本单位制订的规定进行维修。

二)归口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维修的仪器设备按流程图所规定的程序进行报修(见附件1),填报设备维修审批单(见附件2)。

七、校办实体参照本办法制订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办法。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原《赣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师大发〔2017〕55号)同时废止。

 

附件:1.赣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流程

2.赣南师范大学设备维修审批单


附件1   赣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流程


附件2     赣南师范大学设备维修审批单

维修事项

(含设备

名称、型号、

规格、主要

故障、设备

编号等)

 

 

 

 

 

报修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主任签字                                    

报修单位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维修中心

初检意见

(含经费

预算)

 

 

 

 

维修检查人签字                                          

资产与

实验室

管理处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分管

校领导

或学校

审批意见

 

 

 

 

签名:                                                        

报修单位

验收意见

 

 

 

报修单位(盖章)

管理人员(签字):                                              

 


 

 

 

 

 

 

 

 

 

 

 

 

 

 

 

 

 

 

 

 

 

赣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