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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赣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27


 

 

赣南师范大

 

师大字〔2023〕18号

 

 

关于成立赣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全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赣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陈义旺

副组长:甘雅芬

 员: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人民武装部)、后勤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校医院、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脐橙学院)、地理与环境工程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等教学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2.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决策;

3.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

4.协调有关部门工作。

(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全校性实验室安全监督检查与安全教育;

3.指导、督查、协调各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申购审核和报备工作;

6.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工作;

7.负责组织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本单位同学校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8.协助完成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工作;

9.负责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公布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邮箱、电话等;

10.负责处理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三)保卫处(人民武装部)主要职责:

1.负责督查和指导各实验室落实相关安全规定,完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及“三防”措施建设;

2.负责督查和指导各实验室做好消防安全日巡月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协助和指导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实验室消防安全演练;

3.协助、指导各实验室做好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

4.协调做好上级公安部门对实验室安全的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工作;

5.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负责现场保护,协助现场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6.协助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等工作。

(四)科研处主要职责:

1.督促指导科研平台及依托学院的科研机构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2.强化科研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做好科研项目申报、立项、执行和结题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监督管理,依托学院、项目负责人对科研项目实施安全风险三级管理;

3.督促项目申请人、学院落实科研项目立项前的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

4.定期、不定期参与学院的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5.协助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等工作。

(五)教务处、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要职责:

1.指导、督促和支持教学单位积极开发本科或研究生教学绿色实验项目;

2.督促检查学院对拟开设的本科或研究生新实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

3.负责对有重要危险源的院系和专业,开设有学分的安全教育必修课或将安全教育课程纳入必修环节;鼓励其他专业开设安全选修课;

4.协助做好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和考试工作;

5.协助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等工作。

(六)后勤管理处主要职责:

1.建立实验室工程建设项目准入制度,确保新建、扩建、改造实验场所或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及环保规范;

2.建立实验室建筑(含装修)安全审核制度,确保实验室建筑(含装修)安全使用;

3.负责实验室水电安全排查和隐患整改,建立实验用房水电巡查和维修制度,确保实验用房的水电使用安全;

4.协助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等工作。

(七)计财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和上级规定,将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所必需的运行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监督专款专用。

(八)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主要职责:

1.协助建立教职工实验室安全培训制度,将实验室安全培训列入教职工培训计划,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2.在有重要危险源的院系应依据工作量配备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文、管、艺术类、数学及信息等相关院系配备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

(九)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主要职责:

负责在学生群体中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与推广活动。

(十)校医院主要职责:

负责职业病宣传与防治工作,实验室安全事故中的人员抢救工作。

(十一)学校各二级单位主要职责:

1.成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组,搭建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2.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奖惩办法和安全应急制度等;

3.组织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含装修)、撤销实验室的评估并报呈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实验室负责人对涉及重要危险源或新开设的实验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落实防范措施并组织审核;

4.建立实验室仪器设备、试剂药品、气体钢瓶等管理台帐,严格执行重要危险源(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5.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6.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主动排查安全隐患,实行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

7.完善实验室消防设施建设,不随意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确保消防通道安全顺畅;

8.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培训和实施演练;

9.确认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并根据权限提出处理意见;

10.与所属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11.做好其他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

 

 

2023年526日



 

 

 

 

 

 

 

 

 

 

 

 

 

 

 

 

 

 

 

 

赣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印发